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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13 21:29:00

市*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招标成本,经市*府同意,现对修订后的《绍兴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

市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凡列入目录并达到进场交易(限额)标准的,均应按目录要求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对未按要求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项目,财*部门不予资金拨付与结算,相关单位将追究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本目录自年11月1日起施行。年公布的《绍兴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绍*办发〔〕14号)停止执行。

绍兴市人民*府办公室

年10月9日

绍兴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

编号

项目名称

进场交易

(限额)标准

备注

A

工程建设交易

说明1

A01

工程建设施工

具体

项目

房屋建筑工程

万元

市*基础设施工程

万元

交通工程

万元

水利工程

万元

电力工程

万元

其他工程

万元

A02

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

万元

A03

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

具体

项目

勘察

万元

设计

万元

监理

万元

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20万元

其他服务

万元

B

*府采购

具体

项目

*府集中采购

*府采购目录及标准中规定的标准

部门集中采购

*府采购目录及标准中规定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分散采购

*府采购目录及标准中规定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C

国有企业采购

说明2

具体

项目

货物类(与工程建设项目无关的)

万元

服务类(与工程建设项目无关的)

万元

D

产权交易

具体

项目

国有股权

所有

机关、事业单位各类房产租赁权、经营权

所有

机关事业单位其它依法有权处置的资产(包括各类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的转让)

30万元

行*执法部门罚没物品

依法应予销毁的物品除外

国有企业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50万元

国有企业各类资产租赁权、经营权

50万元

法院执行资产

按法院系统规定

农村集体产权

按相关规定

与产权交易相关的服务(拍卖代理等)

按相关规定

E

土地交易

具体

项目

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出让

所有 

工业用地出让

所有 

协议供地经公示后同一地块有多个意向用地者的土地出让

所有 

法律、法规及规定等明确应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土地实施出让

所有 

F

自然资源(国有)类交易

具体

项目

水面、海域、海塘、滩涂养殖使用权承包

按相关规定

山体覆绿工程承包

探矿权有偿出让

采矿权、采沙权等自然资源开采权有偿出让

G

特许经营(专营)类交易

具体

项目

公共空间户外广告经营承包

按相关规定

公共设施及大型活动的冠名权转让

城市供水、供气、集中供热等*府特许经营(专营)项目有偿转让

说明:1.A类项目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应当招标的项目。进场交易(限额)标准是指单项合同估算价。

2.C类项目是指国有控股企业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性资金采购相关货物、服务,或者采购具有社会公共服务功能的项目,国有控股企业其他货物和服务,由企业自行采购。进场交易(限额)标准是指单项合同估算(预算)价。

3.本进场交易目录以外的项目,省、市另有规定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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