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柯桥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
被法院拉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将承担如下法律后果:
一、限制(在全国范围内)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高铁等;
二、限制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限制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四、限制旅游、度假;
五、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六、限制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之规定,柯桥法院现对下列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集体曝光。希望知情人士积极举报下列人员及其财产线索。执行举报-。
柯桥法院曝光台
盛刚
身份证号:
XXXX
住所地:绍兴市柯桥区双梅小区桂花苑4幢室
执行案号:(0)浙执号
执行标的:元
俞兴江
身份证号:XXXX
住所地:绍兴市柯桥区漓渚街道*山畈村弦腔号
执行案号:(1)浙执号
执行标的:元
张建江
身份证号:
XXXX
住所地: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九板桥村108号
执行案号:(0)浙执号
执行标的:元
沈学浩
身份证号:
XXXX7
住所地:绍兴市柯桥区漓渚街道棠二村母岭45号
执行案号:(1)浙执号
执行标的:元
张燕芝
身份证号:XXXX
住所地:绍兴市越城区延安路号室
执行案号:(1)浙执号
执行标的:元
王柏祥
身份证号:
XXXX
住所地: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联社村联众—1号
执行案号:()绍民执字第号
执行标的:元
郑先梅
身份证号:
XXXXX
住所地: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联社村联众—1号
执行案号:()绍民执字第号
执行标的:元
徐国根
身份证号:
XXXX
住所地:绍兴市柯桥区钱清街道蜀风村45-3号
执行案号:()浙执号
执行标的: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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