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名士之乡”绍兴人才发展生态,积极探索“人オ大脑+创新创业”数字化改革,绍兴市率先在全省上线人才创新创业全周期“一件事”平台。符合要求的人才可以通过申请“绍兴人オ码”,享受平台线上线下“全周期”服务。
进入“浙里办”APP,
搜索“浙江人才码”或点击“服务超市”
下面的“浙江人才码”栏目。
点击“人才认定”,
选择“绍兴市人才认定”。
如果是绍兴市高层次人才,
可点击“高层次人才认定”,
查看“绍兴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提交完善相关信息,
后台通过人工审核后生成人才码。
大学生及职称、技师类人才,
点击“大学生及职称、技师类人才认定”,
比对、完善个人信息,签署承诺书后,
完成人才认定,系统根据个人信息,
生成专属人才码。
租赁补贴对象及标准
进入“租赁补贴发放”,按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资料,并提交。
租赁补贴申请
年1月1日起,在绍兴市各类企业工作的全日制专科(高职)、本科及以上学历新就业无房职工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户)每月元,补贴时间不超过三年
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毕业生:每人(户)每月元,补贴时间不超过三年
申请条件
1.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1个月(含)以上企业社会保险。
2.申请人在所属辖区内无自有住房。申请人已婚的,配偶也需在所属辖区内无自有住房。
3.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赁补贴,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若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发放租赁补贴。
4.申请时,原则上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以个税缴纳地为准。
5.租赁补贴不得与*府投资公租房或人才公寓重复享受,享受房票*策后,不再发放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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