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绍兴滨海新区税务局
关于机构更名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上级税务机关批准,同意国家税务总局绍兴滨海新城税务局更名为国家税务总局绍兴滨海新区税务局,现就我局机构更名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滨海新区税务局承继原国家税务总局绍兴滨海新城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绍兴滨海新区税务局的名称开展工作。原国家税务总局绍兴滨海新城税务局的行*、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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