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遴选有关规定和《年浙江省省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对拟遴选人员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3月31日起至4月7日止。
2.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公示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3.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4.受理。
附件:拟遴选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