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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5/27 2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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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年全国游泳城市系列赛(绍兴站)将于年4月20日至21日在绍兴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时间:年4月20-21日。

地点:绍兴市奥体中心游泳馆(绍兴市洋江西路号)。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

承办:绍兴市体育局、绍兴市体育总会

执行承办:绍兴市奥体中心、绍兴市游泳协会


  

三、仲裁、裁判员

(一)仲裁

游泳中心1人、诸达乐(上海)、华民(浙江)


  

(二)总裁判长

李昌*(安徽)


  

(三)副总裁判长

朱桦(浙江)、俞庆(浙江)、张昕(浙江,女)


  

(四)裁判长

贾东进(北京)、鲁孟达(浙江,女)、陶燕(广东、女)


  

四、报名

本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swim.shuruitec.
  

报名资料“保存并提交”成功即报名成功,然后可下载报名表打印盖章即可。系统操作手册可在赛事列表页面右上角下载。关于规程和规则有问题的请与总局游泳中心游泳社会活动部联系,-。逾期或不按规定报名者,不予安排参赛。


  

五、报到时间和地点

(一)裁判员报到

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编排记录长、检录长请于4月18日到鑫洲海湾大酒店(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50号)报到,其余裁判员于4月19日到赛区报到,会务组联系人:张国祥。仲裁、裁判员食宿、交通费由组委会负担。交通费标准为火车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或低于相应火车票价格的飞机票(距离公里以上可乘飞机经济舱)。


  

(二)运动员报到

1、参赛人员请于4月19日上午9点至下午16:00报到,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临时参赛证,用于换取正式参赛证。


  

2、报到
  

定于4月19日下午16:30在绍兴市奥体中心游泳馆新闻发布厅召开技术会议,请各队派员参加。


  

3、运动队需要代办食宿和交通的请于赛前15日前与会务组联系。会务组联系人:宋丽萍,。


  

(三)到达方式

1、航班:可直飞杭州萧山机场乘坐机场巴士到绍兴客运总站,打的约3公里到绍兴市奥体中心游泳馆2号门。


  

2、火车:①乘至绍兴北站,走绍兴北站北广场出口,出站后步行约米,在绍兴北站坐15路公交车到市行*中心站下车,下车后向西步行约米到赛场。②乘至绍兴北站,走绍兴北站北广场出口,出站后步行约米,在绍兴北站坐BRT3号支线公交车到镜湖湿地公园站下车,下车后步行约米到赛场(绍兴北站距离赛场驱车约13公里)。


  

3、赛事组委会本次不提供接送站服务,请参赛单位提前做好安排。


  

六、经费

(一)竞赛服务费参赛者每人交纳竞赛服务费元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25元,请于4月5日前汇至赛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绍兴市游泳协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浙江绍兴分行营业部

汇款账号:12110920

用途:XX队竞赛服务费。


  

(二)组委会免费向各参赛队提供1份秩序册。


  

(三)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四)此次赛事费用票据,由绍兴市游泳协会统一开具服务费发票,开票时请提供完整的开票信息。


  

七、其他

(一)本次比赛要求参赛运动员具备一定的游泳水平,能够连续游泳0米。请参赛单位对报名参赛人员的水平进行检测,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水平方可报名参赛。


  

(二)请全体参赛运动员自行于赛前15天内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包括参赛运动员在内的所有人员,如在赛区出现伤病、意外伤害等情况,由其所在单位具体负责,组委会将提供人道和医疗帮助。


  

(三)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出报名表,将报名表原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自愿参赛责任书、与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公开水域游泳个人会员证复印件,领队和本人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原件,于4月5日前邮寄至赛区,
  

(四)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五)请所有参赛人员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六)请各运动队自行订购返程票。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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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规程

一、时间和地点

年全国游泳城市系列赛将分别在全国15个城市进行,每月设1至2站,详情见系列赛每站有关事项通知。

二、竞赛项目

个人项目: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蝶泳,米个人混合泳。

接力项目:4x50米自由泳接力、4x50米混合泳接力、男女4x50米自由泳接力。

三、参加单位

年中国游泳协会俱乐部委员会、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成人、冬泳、公开水域)、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游泳代表队及中国游泳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及特邀代表队。

四、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1、个人项目

A级别:7-8岁组(年至年);

B级别:9-10岁组(9年至2年);

C级别:11-12岁组(7年至8年);

D级别:13-14岁组(5年至6年);

E级别:15-18岁组(1年至4年);

F级别:19-24岁组(年至0年);

G级别:25-29岁组(1年至年);

H级别:30-34岁组(年至年);

I级别:35-39岁组(年至年);

K级别:40-44岁组(年至年);

L级别:45-49岁组(年至年);

M级别:50-54岁组(年至年);

N级别:55-59岁组(年至年);

0级别:60-64岁组(年至年)

2、接力项目

F级别以上组,以4名运动员年龄累计相加设置-岁组、-岁组、-岁组、-岁组别。

(二)要求参赛者应为长期进行游泳锻炼,具有一定水平的游泳爱好者,能够连续不间歇的完成0米游泳。

(三)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

(三)接力项目各代表队限报1个队,男女混合接力每队限报运动员2男、2女。

(四)参赛者需递交由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并交纳报名费均可报名。

(五)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与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与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报名。组委会建议参与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

(二)所有比赛项目均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比赛顺序按照先女后男、先大后小和报名人数进行编排。

(四)国内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身

份证或《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公开水域游泳个人会员证》,无证者不得参赛。专业队注册运动员不允许参赛。

(五)系列赛共计划设14站分站赛和1站总决赛。年度排名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前10名进入总决赛。总决赛比赛规程另行通知。

(六)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及该队所涉及的男子或女子团体总分成绩。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年龄组单项录取前八名,颁发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制作的竞赛证书。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8名,颁发奖杯。

(三)计分办法

1、个人项目前8名分别按13、11、10、9、8、7、6、5记分,9至12名每人记取3分,13名以后每人记取1分;

2、接力项目前8名按27、21、18、15、12、9、6、3记分;

3、团体总分按个人项目和接力项目得分累计相加,排列名次;团体总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4、总决赛将按照运动员参加各单项和集体项目各站比赛的累计积分录取前10名,参加总决赛。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方法:本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队报名时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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