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策》(绍市委办发[]92号)和《浙江(绍兴)外国专家工作站暂行办法》(绍*办发[]号)文件精神,经设站单位申报、属地科技局审核,拟将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32个引智项目列为年度浙江(绍兴)外国专家工作站资助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年2月5日至2月10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外专局),-(驻科技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