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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特制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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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省标代码。办学地点:杭州校区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学知路号、上虞校区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五星西路号。
第三条学校是经浙江省*府批准的首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专业群A类)、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首批所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校、全国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全国职业教育育人成效50强、全国职业教育服务贡献50强、浙江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浙江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高校文化校园建设试点单位、浙江省四年制高职试点学校、专升本学生联合培养试点学校。
第四条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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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第五条年提前招生面向浙江省普高招生考生名,面向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建筑类、计算机类、文秘类、电子电工类)名,共计名。学制均为3年,学费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复的年各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另行公布。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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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办法
第六条报名条件。已办理浙江省普高招生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身体条件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高中阶段毕业生,其中报考建筑设计(中美合作)的考生应无色盲。普高招生考生学考成绩等第不限制,外省转入浙江省考生的学考成绩必须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需参加高考报名科类对应的职业技能考试。
第七条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考生在3月31日18:00前登陆我校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