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曹娥自然资源所所长王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起诉书指控,年至年,王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绍兴市上虞区土地勘察测绘队副队长、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分局(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上浦国土资源所副所长(主持工作)和所长、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所所长、曹娥自然资源所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开展和介绍测绘业务、企业用地等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供稿:徐涟红、戚罗燕
编辑:王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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