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府关于对
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依据《浙江省人民*府关于实施重大活动临时性管理措施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我市部分行*区域内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按照《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对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自8月28日0时起至9月6日24时止。
二、管控内容
(一)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管控范围:
越城区行*区域、柯桥区及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普通道路,我市行*区域内的高速公路。
管控时段及对象:
普通道路每日凌晨2时至24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高速公路实行全天24小时单双号限行。在单双日转换时已在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允许继续通行。
以下机动车不受单双号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大中型客车(*色号牌)、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
2.持有二十国集团峰会通行证注明允许通行的机动车;
3.由行*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车辆,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
4.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的解放*和武警部队车辆、悬挂使领馆号牌以及经批准临时进入我国境内参与二十国集团峰会的车辆。
(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行
运输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车辆,禁止在我市行*区域内所有道路行驶。
其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沪昆高速公路诸暨段、越城区行*区域、柯桥区以及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所有道路行驶。
各区、县(市)原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路段,仍按原规定禁止通行。
(三)载货汽车与拖拉机禁行
禁行范围:
越城区行*区域、柯桥区以及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所有道路。
管控时段及对象:
载货汽车和拖拉机全天禁止在上述道路行驶。过境上述管控范围内的绍诸高速公路越城段和柯桥段、常台高速公路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载货汽车允许通行。“过境”指高速公路驶入地与驶出地均在上述禁行范围以外的。
以下载货汽车不受禁行措施限制:
1、由行*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载货汽车,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
2、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的解放*和武警部队车辆、悬挂使领馆号牌以及经批准临时进入我国境内参与二十国集团峰会的车辆。
三、通行证办理规定
因保障国计民生,确需在本通告禁止区域内道路行驶且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载货汽车(含其他普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经行*主管部门或相应的*府(管委会)确定,由相应区、县(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可按指定时间、线路行驶。
四、其他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实行其他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服从路面交警指挥,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
违反本通告禁限行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绍兴市人民*府
年8月19日
附浙江省公安厅发布的《关于对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了保障G20杭州峰会顺利举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人民*府关于实施重大活动临时性管理措施的决定》,日前,浙江省公安厅发布了《关于对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规定自8月28日0时起至9月6日24时止,对浙江省行*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摘要如下:
1杭州市及部分环杭县、区将限时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每日凌晨2时至24时,杭州市,德清县,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普通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下同)。
2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市行*区域及宁波市行*区内部分高速公路将全天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行*区域内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宁波市行*区域内除G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线保国寺互通至朝阳互通、S1甬台温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北仑互通、G15沈海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台州三门段、S19甬台温复线高速公路、S20穿山疏港高速公路、G甬舟高速公路外,其他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单双日转换时已在上述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允许继续通行。
3以下区域允许符合行驶规定的载货汽车通过高速公路过境通过高速公路过境上述载货汽车禁止通行区域,且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载货汽车(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允许在G15W常台高速公路绍兴上虞段、S24绍诸高速公路行驶;每日20时至次日凌晨5时,允许在G绕城公路东线(沈士枢纽至张家畈枢纽)、北线(南庄兜枢纽至下沙枢纽),G25长深高速公路南庄兜枢纽至湖州德清段,S13练杭高速公路杭州段和湖州德清段,G60沪昆高速公路嘉兴海宁段和杭州段,G92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及S16杭浦高速公路嘉兴海宁段和杭州段,S2沪杭甬高速公路(沈士枢纽至乔司枢纽)行驶。
4下列情形不受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一)公共汽车、大中型客车(*色号牌)、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二十国集团峰会通行证注明允许通行的机动车(不含入杭通行证及安检证);由行*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车辆,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
(二)因保障国计民生,确需在本通告禁止区域内道路行驶且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机动车,经行*主管部门确定,由相应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明,指定时间、线路行驶。
(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的解放*和武警部队车辆、悬挂使领馆号牌以及经批准临时进入我国境内参与二十国集团峰会的车辆不受本通告禁行措施限制。
除上述之外,《通告》还规定了在实行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还将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实行其他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服从路面交警指挥,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杭州市行*区域内道路其他通行要求依照杭州市有关通告执行。请大家遵守规定执行,如违反《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有关交通管理*策的咨询,普通道路请拨打-
杭州市道路请拨打-
高速公路请拨打
-
-
-
-
-
-
-
-
-
-
-
-
省内其他道路请拨打
同时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查询:(1)通过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查阅下载相关资料(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