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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企业:
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财*局关于做好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绍市人社发〔〕14号)文件精神,现对申请社会保险费稳岗返还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参保企业,即可申请稳岗社会保险费返还*策:
1.受疫情影响的企业;
受疫情影响企业认定:范围对象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中的制造业、建筑业,第三产业中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业、文体旅游业等。
2.年度对美出口额超过万美元且年9月底实有职工人以上且与年年底相比未减员或减员5%以内的企业;
3.绍市人社发〔〕14号文件附件“绍兴市疫情防控用品生产、民生保障等重点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注:
审核时属于严重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认定以“信用中国(浙江)”公示的黑名单为准)、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的,不得享受*策。
二、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3月22日。
三、返还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返还1个月养老、工伤、失业等三项社保费。月返还标准按年12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社保费入库数确定。
四、申请步骤
稳岗返还社会社保费申请可以全程网上办理。
步骤一
登陆海智汇·绍兴国际人才创业创新网上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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