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首次参保人员、原国有集体企业失业的*队转业干部、年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和领取失业金人员直接到所属镇乡(街道)行*服务中心窗口或市社保综合窗口办理新参保或续保手续,同时到税务窗口签订扣款协议。
其他已在税务部门办理签约的人员在本人已签约的社会保障·市民卡中存入足额金额,由税务部门进行按月扣缴。
具体缴费标准见下表:
单位:元
序号
缴费档次
月缴费基数
月缴费标准
年缴费标准
1
60%
2
80%
3
%
4
%
5
%
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元,月缴费标准为元;大病医疗保险暂不缴费。每月缴费合计元。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同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由税务部门同时按月扣缴,请确保签约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内余额充足,以免影响正常待遇。
温馨提醒本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变更时间为7月1日-7月20日,请各参保人至所属镇乡街道行*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窗口或自助机上办理变更,每年仅可变更一次。
本缴费标准执行时间为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
来源:诸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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