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近期,市社保中心启动了未参保贫困人员清“零”行动。
一、任务书各区、县(市)利用两个月时间,基本实现未参保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特困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二、时间表第一阶段:7月份做好集中攻坚工作,尽可能实现未参保贫困人员参保;
第二阶级:8月份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努力实现贫困人员参保动态清零。
三、扶贫近况1.前期准备。期初,市社保中心通过大数据比对,初步筛选出未参保人员,各区县市根据市社保中心下发的残疾、低保、特困、低保边缘户等四类人员,重点抓好此类未在市内参保人员在省内市外参保、省外参保、学生、应保未保人员的核查比对工作,做到不漏一人、不落一户。
2.初步成果。6月29日下发的四类未参保人员共计人(包括残疾人人,特困人员38人,低保边缘户人,低保人)。经过各区县市10余天对四类未保人员的筛选、核查、比对,并同时积极联合当地的街道、居委会等单位共同发力,向贫困人口宣传解释社保扶贫*策,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保、积极缴费。截至7月10日,因类人员剔除了无需参保人(剔除原因包括死亡、未满16周岁、判刑、困难人员身份取消等),新增参保人(包括残疾人新增参保人、低保边缘户新增参保人、低保人员新增参保人)。全市未参保人员从人减少至人,减少比重达到56.85%,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四、下一步工作下一步,市社保中心将继续指导各地开展未参保贫困人员清“零”工作,并建立周统计制度,确保社保扶贫路上不漏一人、不落一户。
知识延伸从年1月1日起,绍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调整为9档,分别为:每年元、元、元、元、0元、1元、元、0元、0元,其中,元档次限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特困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保,由区、县(市)财*全额代缴。
供稿:市社保中心章泽熠
审核:边建勇、李其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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