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8号)、《市级行*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绍*办发〔〕86号)、《绍兴市市级行*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绍市财外〔〕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的通知》(绍市财外〔〕2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绍兴市水利局年第一期公款存放招标。
二、招标项目内容
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存放金额万元。
考虑到资金支付等需求,同一标段存放时可由招标人决定分若干存单在中标银行存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
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策性银行,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二)在绍兴越城区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持市*府有关职能部门批文。
(四)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五)市级分支行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但可受市级分支行委托作为受托人进行投标,需提供市级分支行对其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同时在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一并附上相关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单位,请于年5月25日至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洋江西路号绍兴市行*中心会议中心(9号楼)绍兴市水利局办公室葛栋晔处报名并领取相关招标文件材料。
五、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此表单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中国人民银行绍兴中心支行年度综合评价证明等)。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行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6月10日上午9:30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洋江西路号绍兴市行*中心会议中心(9号楼)绍兴市水利局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年6月10日上午9:30时。
2、开标地点:洋江西路号绍兴市行*中心会议中心(9号楼)绍兴市水利局会议室。
八、相关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九、招标公告发布于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