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落实落细受疫情影响企业减租减息减支联动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落实落细受疫情影响企业减租减息减支联动措施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6月10日
落实落细受疫情影响企业减租减息减支联动措施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大力实施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共克时艰行动方案》《绍兴市减租减息减支联动工作专班工作方案》(绍金融办〔〕21号)精神,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落实落细受疫情影响企业减租减息减支联动措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省市县联动、政银企协同,以积极的财政政策和有力的银行利息优惠措施,对疫情期间减租贡献较大的中型企业精准实施阶段性减息贴息,推动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租减费。通过减租减息减支联动,以减租为核心,对冲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帮助企业克服时艰、渡过难关,有力支持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
二、支持对象支持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业主(房东)型、平台型的中型企业,主要载体包括开发区、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园、标准厂房、“双创”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文化产业园区、商品市场(含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和电子商务园区等载体(不含国有独资企业),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疫情防控期间,对承租其经营性房产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给予按原租赁合同免收房租1个月以上支持;
(二)属于中型企业,按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附件1)执行;
(三)企业经营正常,信用记录良好,对地方税收或就业贡献较大,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稳定;
(四)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具体政策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享受以下政策:
(一)银行贷款减息等利息优惠鼓励市内银行机构对企业贷款年3月和4月利息按原合同年利率下降1个百分点予以计结,减息期限最长2个月。减息金额以该企业减租减费额的50%为上限。企业已经享受的政策性低息贷款(包括央行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政策性银行专项信贷额度以及其他利息优惠贷款),原则上不再叠加享受本次减息。鼓励市内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带头实施减息,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积极向总行争取优惠政策支持,推动实施减息等利息优惠措施。通过对上述企业减息,推动其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租减费力度。
(二)财政贴息和补助市财政根据银行贷款利息优惠幅度,给予企业同比例贴息,财政贴息期限与银行减息期限一致,最长2个月。对没有银行贷款的企业,市财政给予减租减费额25%的补助。对于获得银行减息和财政同比例贴息合计金额低于减租减费额25%的企业,地方财政以补助的形式补足差额部分。已经享受各级政府支持疫情防控其他财政优惠政策直接扶持的企业,原则上不再叠加享受本次财政贴息和补助。
四、实施程序
1.企业申请:根据属地原则,符合上述条件的业主(房东)型、平台型的中型企业于年6月15日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附件2)、减租减费清单(附件3)、原租赁合同复印件、贷款合同复印件、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等资料。
2.审核程序:由乡镇(街道)对企业类型、企业规模、减租减费额等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后,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于6月18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市金融办(材料接收联系人:童璐璐,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