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绍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绍银保监罚决字〔〕21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资本金等管理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陈伟松、韩梦莉对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资本金等管理不到位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余宗强对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资本金等管理不到位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陈军对贷后管理不到位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
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中国银行绍兴市分行罚款人民币万元;对陈伟松、韩梦莉、余宗强、陈军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