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退役*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促进退役*人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退役*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退役*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的通知》(退役*人办发〔〕34号)、《浙江省退役*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退役*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退役*人厅发〔〕31号)和《绍兴市退役*人事务局关于开展退役*人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绍退役*人局〔〕55号)等文件精神,经发布公告、申请受理、评估审核,拟确定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绍兴市越中外国语职业学校、绍兴市越城区精益企业管理教育培训学校3家培训机构为绍兴市本级退役*人定点培训机构,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3月26日至4月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绍兴市退役*人事务局反映。为便于核实情况,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