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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丨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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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为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下属国有企业,因工作需要,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若干,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有较强的事业心、进取心和责任心,有良好的团队意识;

4.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年4月28日起——年5月7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绍兴市凤林西路号镜湖新区开发办综合事务部室,-,联系人:郦先生。

3.报名资料/p>

填写《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于年5月7日下午5:00前带《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等相关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报名地点直接报名。

三、选聘办法

在报名的基础上,须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复审、体检,择优录用。

1.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招聘规定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报名结束后,招聘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确定笔试人员(报名比例不足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2.笔试:

成绩满分为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复审对象。

4.考察复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对象进行考察复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

5.体检:

考察复审通过后,按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录用:

体检通过,并经开发办*组会议审定后,予以录用。

四、待遇

录用人员与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基本薪酬或规定年薪的80%计算。试用期结束后,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考核合格的,待遇按照《企业工作人员职员制管理办法(试行)》对照个人职称、工龄等条件,初始年薪5万—14万,今后晋升等按相关制度执行。

五、其他

1.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年4月30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

2.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执(从)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年4月30日;

3.报名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年4月30日。

附件

1.《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表》

2.《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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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附件1、附件2

内容来源|绍兴镜湖

图文编辑|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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