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省级园林城镇
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22号)等相关要求,综合专家实地考查和评审结果,经研究,拟推荐上报柯桥区王坛镇、诸暨市同山镇、上虞市章镇镇、新昌县镜岭镇为年浙江省园林城镇。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寄至绍兴市综合行*执法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公示时间:年9月17日—9月30日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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