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部关于组织地方财*部门开展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17号)和《浙江省财*厅转发财*部关于组织地方财*部门开展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财监督[]5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自年5月至年9月开展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对单位执行《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财*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管理、保障财税*策执行的作用,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规范财经秩序。
二、会计监督检查名单
1、绍兴市跃进印染有限公司
2、绍兴市兴发印花化工有限公司
3、绍兴市华坤纺织品整理有限公司
4、绍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
5、绍兴市统计局本级并延伸1-2个下属单位
6、绍兴市公安局袍江分局
7、绍兴越城区稽山街道办事处
8、绍兴长风(尚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全省交叉检查)
三、检查重点和内容
1、根据财*部和省统一部署,节能环保企业为全国联动的重点检查行业。重点
2、行*事业单位重点检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府采购执行、非税收入管理等财税*策的执行情况和财*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会计核算和会计基础工作。
3、会计师事务所重点检查执行审计准则情况及执业质量控制、财务管理、业务收费、人员资质、业务报备等情况。
结合检查,将行*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情况,特别是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等情况作为检查重要内容,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检查时段以年度为主,必要时作延伸检查。
被检查单位应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欢迎社会各界对上述公示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监督。
四、联系方式
联系-(绍兴市财*局财*监督局)
绍兴市财*局
年5月14日
详见绍兴财税网-服务大厅-通知公告-财*公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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