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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年广东省书法学师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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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年普通高校书法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招办﹝﹞5号)文件精神,我校取消面向广东省年书法学(师范)专业单独校考,参加广东省书法类专业校际联考,承认校际联考对应科目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报名系统


  传真:-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学校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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