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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浙江省普通类三位一体启动,今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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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温州医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

学校网址: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名,具体招生专业(类)和计划数如下表:

第十五条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终评须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考生达到P等及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办法:A等计20分,B等计10分,C和D等不计分,共10科):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在分(含)以上。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计分成绩在60分(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浙江省高中数学竞赛(浙江省数学会主办)、浙江省中学生物理竞赛(浙江省物理学会主办)、浙江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浙江省化学会主办)、浙江省高中生物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浙江赛区竞赛委员会主办)中获得A组省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或全国青少年电子信息智能创新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同一赛事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高中阶段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或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3.学业水平考试均为D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者:


  体育特长类(限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跆拳道):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八名。


  学校认可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涉及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计入。

第十六条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网(
  符合报考条件1的考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仅需将上述申请材料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上传至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确保内容清晰。


  符合报考条件2、3(满足专项条件)的考生除需将上述申请材料原件拍照或者彩色扫描后上传至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外,还需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以A4纸标准装订成册,邮寄至我校招生办。书面申请材料邮寄仅接收EMS邮*特快专递,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计划数的6倍。


  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符合报名条件证书的考生,经专家委员会认定,优先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


  书面评审结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第十八条综合素质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分。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专业潜质和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九条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为年3月5日9:00至3月19日16:00;


  2.材料邮寄时间为从报名时起至3月19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书面评审时间:3月27日前完成;


  4.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3月29日至4月5日16:00;


  5.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4月7日9:00至综合素质测试前;


  6.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0日(周六)(是否提前现场确认视实际情况而定,具体以通知为准)。

第六章录取办法

第二十条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年普通高考的报名和考试,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普通类位次号为12万名所对应的高考分数,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中国计量大学,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类)范围内,且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一条成绩核算: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5%+高考总分×60%”计算,三项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进行计算。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为分,A等计10分,B等计9分,C等计8分,D等计7分,共10科。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专业投档:


  学校按招生总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类)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调剂(调剂时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类);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类),直至满额。

第二十三条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总计划数的%,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七章入学复查、收费标准等事项

第二十四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报名费不予退还。学校不设现场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缴费办法以报名网站公告为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择优录取。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

第二十七条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考生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咨询-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zsb

cjlu.edu.cn


  本科招生网:zs.cjlu.edu.cn


  学校网址:
  通讯
  邮*编码:318

绍兴文理学院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四章招生计划与报名方法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

年三位一体总招生计划数为人,具体计划如下:

1.考生只能在报考类别中(师范1类、师范2类、理工1类、理工2类)选择其中的一类报考,不得兼报。

2.学校按测试组别(师范类、理工类)分别组织综合素质测试,测试成绩在同一报考类别下的所有专业均有效。

3.允许“三位一体”招收的学生申请转专业,但仅限于同一报考类别内的招生专业之间互转。具体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4.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非英语专业学生入学后,学校公共外语教学开设大学英语、大学日语,供学生选读。

第十四条报名条件

1.已参加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认可往届生高中学考成绩,凡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的科目等级以及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科目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

2.师范类: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达到3A或2A2B及以上,其余D等及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P等及以上)。

理工类: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达到3A及以上,或A等与B等之和为5门及以上,其余D等及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P等及以上)。

第十五条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2.网上报名:报名考生登录绍兴文理学院本科招生网(zs.usx.edu.cn)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进行报名。

3.材料上传:申请人书面材料须以扫描件(要求JPG格式)上传报名系统,文件内容必须清晰。如若图片内容模糊不清,审核不通过,责任自负。无须纸质材料寄送。

具体扫描材料包含如下:

(1)身份证(正反两面)。

(2)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报考理由、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字左右,必须考生本人在A4纸上手写(不接受电脑打印件)。

第十六条资格审查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进行评定,按各报考类别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如报名人数不足报考类别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全部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报名资格书面评审办法:评审综合分为百分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80%,中学阶段综合表现10%,个人陈述等材料1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

第十七条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3月3日至3月14日。

2.学校书面评审时间:3月15日至3月19日。

3.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3月20日至3月26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个人报名系统,支付宝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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