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绍兴市司法局局长*文刚、副局长郭黎帆一行到上虞区开展全市年法治绍兴(*府)建设专项调研督导活动,调研督导主要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形式展开。上虞区*府副区长赵俊杰、上虞区司法局局长吴焕九等陪同调研,区法院、区信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上虞区司法局局长吴焕九就法治建设考评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相关文件部署落实情况以及下阶段重点工作安排进行汇报。与会单位踊跃发言,积极表态,就行*负责人出庭应诉、行*诉讼律师培养、*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工作交流。
*文刚局长充分肯定了上虞区在法治建设方面的成绩,同时提出三项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事前防范机制
落实重大行*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充分发挥*府法律顾问事前提供法律意见、事中进行法律把关的作用,积极发挥乡镇街道“法制员”参谋助手作用,建立行*风险预警机制和法律应急预案,提前谋划,避免工作被动。
二是强化行*争议化解
坚持府院联动,加强司法和行*的良性互动,切实发挥行*争议调解中心的作用。将调解贯穿于行*复议和行*诉讼全过程,做到能调尽调,平衡好调解和判决的关系,坚实有限适度调解。深入贯彻市领导指示精神,行*诉讼案件败诉一起要追责一起。
三是落实行*负责人出庭
严格按照《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双请假”制度,区*府领导带头出庭应诉做好表率作用。同时,为避免应诉流于形式,要求行*负责人充分了解行*相对人诉求,出庭又出声,主动协商,推动行*诉讼案件实质性化解。
END
来源:上虞区司法局*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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