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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绍兴一司机被罚款扣分,就因为没贴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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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绍兴市民钱女士在市区中兴路人民路口吃了一张罚单,违章的理由是机动车前窗未按规定粘贴机动车强制保险标志和年检合格标志。“我的车定期年检,手续都齐全,就是没贴这些标志,没想到被作违章处理了。”对此,钱女士觉得有些憋屈。

小编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自今年年初我市开展“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以来,交警部门加强对未按规定粘贴机动车相关标志等违法行为的日常管理。

(网络配图)

钱女士的这张罚单开得有依据吗?年检标志等一定要贴?不少车主有些纳闷。

“答案是肯定的。”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按照规定,相关违法驾驶员将面临记1分、罚款20元的处罚。”

(网络配图)

市交警支队宣教科副科长陶勇说,近年来,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和新驾驶员人数的逐年增加,车辆未定期年检等情况时有发生,“为了保障广大驾驶人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我们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除了做好车辆定期年检,行车时要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按规定粘贴好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小编在一些本土论坛上发现,车主不贴相关标志被开罚单的事,也成了近日网友们热议的话题。不少网友道出了不愿意贴相关标志的理由:“标志贴了以后不方便清理”、“每年要贴好几张,越贴越多不美观”……

有网友说,交警部门严格执法是好,但少了些“人情味”。网友Sherry则认为:“不管怎么说,不贴在汽车挡风玻璃上就是违法的,既然法律有规定,大家还是别抱侥幸心理,给爱车妥妥地贴上吧。”。

针对“贴上标志不好清理”的说法,也有网友主动支招:“先把新的标志贴在透明胶或包装薄膜上,然后均匀涂上固体胶,直接贴在前挡风右上方,这样的话,不管是换玻璃,还是贴新标,就都容易了很多。而上面的胶水痕迹用湿布一擦就干净了。”

来源:掌上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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