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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袍江交警大队两名原警务辅助人员涉嫌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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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4月26日),绍兴市越城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绍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袍江交警大队原警务辅助人员金银斌、赵益慧涉嫌职务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了解,今年30岁的金银斌,此前曾经先后在齐贤广播电视站、柯桥巡特警大队、袍江巡特警大队等单位工作,每次干的时间都不长,多次在家待业。年3月,他进入绍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袍江交警大队,在接警室工作。年12月,被调到车辆放行窗口工作。年5月开始,他在交通违章处理窗口工作,5个月后离职。

赵益慧,女,年3月出生。年4月,她参加工作,成为袍江交警大队的协(辅)警。年11月起,她在交通违章处理窗口工作,后于年8月辞职。

年2月,越城区监察委员会对金银斌、赵益慧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金银斌、赵益慧身为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前者利用从事接警、车辆放行和交通违法处理的职务便利,后者利用从事接警和交通违法处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规定,越城区监察委员会将金银斌、赵益慧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调查期间,金银斌、赵益慧都作了反思和检讨。金银斌在忏悔录中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金钱诱惑摆在面前的时候,却没有能守住自己的底线,让自己轻而易举地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不仅仅给自己形象带来严重损害,还害了自己的前途和关心自己的人。”金银斌认为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一是抱有侥幸心理,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不会被发现;二是面对诱惑,没有把握住自己,让自己的贪欲之门彻底打开;三是法律意识淡薄。他表示,经过组织的教育,愿意认罪伏法,今后要补充自己法律方面的知识,通过合法正规的渠道赚取每一分钱,为社会上或其他方面多做一些有用的事情,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赵益慧在忏悔录中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万分后悔,认为自己从起初的懵懂、无知,到最后的自以为是、自欺欺人,辜负了单位的信任,父母的教导,违背了自身的信仰,丧失了职业操守,沦为金钱的奴隶,一步一步将自己推进了深渊。其表态愿意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并用后半生践行“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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