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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直建设省林业省经信厅中初级申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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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直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评审计划公布

近日,绍兴市市直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年度市直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推荐工作的通知》,对绍兴市年市直建设工程专业初级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07-01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09-17单位推荐截止时间:-09-29

申报范围

绍兴市,市直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

继续教育学时

参加继续教育学时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申报对象须通过相关“职称平台”上传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申报初级须提供—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每年度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行业公需科目不少于12学时;申报中级须提供—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年不少于18学时,—年每年度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行业公需科目不少于12学时;未满足学时要求的申报人,可通过规定平台进行补学。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评审计划发布

近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年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对年度浙江省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06-24个人申报截止时间:-08-10单位推荐截止时间:-08-23

申报范围

专业范围机电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6个专业申报对象省属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现职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且满足申报条件的,可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人员需在相关相关继续教育学时系统登记,申报时核验近三年学时证明。

省林业工程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评审计划发布

近日,浙江省林业局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年度省林业局林业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职称初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年度省林业工程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06-24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09-15单位推荐截止时间:-09-28

申报范围

浙江省林业局下属单位中从事森林培育、生态保护修复、调查规划、综合开发利用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学时

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度应达到90学时,其中林业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林业行业公需科目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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