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哪里有好的白癜风医院 http://ask.bdfyy999.com/年是分布式光伏大年,也将是户用光伏大年,即便疫情对光伏产业的拖累在加剧。
国家、地方政策不断加码,将对户用光伏的后续爆发提供支持。据“草根光伏”了解,对于户用光伏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主管部门已经明确了“三个优先”原则,这为户用光伏的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个优先”都是哪三方面的优先呢?
首先,优先拨付财政补贴。
年1月20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确定了不再发布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由电网企业代为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模式。意见明确,电网企业应优先兑付光伏扶贫、自然人分布式、年光伏竞价项目、自愿转平价项目。
这是第一个优先,要保障优先拨付户用光伏财政补贴。事实上,自从年国家明确对分布式光伏提供补贴支持以来,自然人分布式的补贴发放优先级就明显高于集中式,基本不存在像光伏电站那样补贴被拖欠3年以上的情形。
第二个优先是优先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接自放电网。
第三个优先是电网企业等应当优先收购其发电量。
2月10日下发的《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中,两部委明确了农村光伏的“两个优先”,一是优先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接自放电网,二是电网企业等应当优先收购其发电量。
目前,国家财政补贴正式退出,但地方补贴政策陆续出台,安装户用光伏将享受地方财政补贴优先拨付的政策利好。
据统计,目前,已经有包括山东、安徽、广东、浙江、陕西省在内,超过30个省、市、区明确了光伏补贴政策。
1、北京,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补贴0.4/度
年11月18日,北京市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其中提到:
对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完成备案,并于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采用“自发自用为主,余量上网”模式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每个项目的补贴期限为5年,补贴对象为法人单位或个人。
1)一般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或农业生产电价的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
2)个人利用自有产权住宅建设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
3)学校、社会福利场所以及全部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的项目等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元(含税)。
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的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元(含税)。属于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每个项目的补贴期限为3年,标准为80元/平方米。属于二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每个项目的补贴期限为3年,标准为50元/平方米。
2、北京顺义区,按照市级补贴标准1:1比例进行补贴
年5月18日,北京市顺义区发改委下发《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在北京市的补贴上,区级按照市级补贴标准1:1比例进行补贴,补贴期限为5年。
补贴情况:
一是鼓励市区两级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优先采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由市场主体投资建设运营,并按政策享受补贴。
二是适用一般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或农业生产电价的项目,及个人利用自有产权宅基地建设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
三是学校、社会福利场所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项目,补贴标准提高至每千瓦时0.4元(含税)。
四是对全部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的项目,补贴标准提高至每千瓦时0.4元(含税)。
3、北京西城区:鼓励合同能源管理
年1月15日,北京市西城区发改委下发《北京市西城区支持鼓励节能降耗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提出:
节能资金支持方式分为补助和直接奖励。项目申报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愿申报资金支持方式,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种方式。补贴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及推广项目,给予总投资额30%的补助;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北京市政府补助基础上给予市级补助资金50%的补助;
通过国家绿色建筑运行三星、二星认证标识的建筑,在享受国家、市级奖励的同时,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4、北京经开区,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补贴0.4元/度
年8月23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文件《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年度绿色发展资金支持政策(征求意见稿)》,拟对15类绿色低碳项目给予政策性资金支持。其中,分布式光伏项目拟在北京市级资金补助的基础上,经开区按照1:1配套奖励。补贴期限为1年。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奖励标准为:
常规类项目,一般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或农业电价的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
学校、社会福利场所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元(含税)高端应用,全部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为建筑构件)的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元(含税)。
奖励计算周期为1年,项目投资方和场地产权方各50%,且每个项目的区级配套奖励资金与北京市奖励资金合计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额的50%。
5、上海:学校光伏补贴0.12元/度
年6月2日,上海市发改委、财政局联合下发《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版)》提出:年光伏电站奖励标准为0.3元/千瓦时,分布式光伏(含户用光伏)奖励标准为0.15元/千瓦时(学校光伏为0.36元/千瓦时)。
年、年投产光伏项目奖励标准以年标准为基准分别减少1/3、2/3。
按照政策规定,上海的光伏补贴政策已经到期,年是否还提供市级补贴还是个未知数。
6、上海徐汇区:新建并网光伏项目按规模给予补贴元/千瓦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发布《徐汇区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对本区范围内新建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项目并网验收规模给予元/千瓦的扶持,或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20%的扶持。以上扶持最高不超过万元。
7、上海浦东区:给予项目投资主体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光伏相关部分投资总额)20%的一次性补贴
年7月19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年浦东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提出:
年7月1日至年7月31日期间,在新区范围内投资建成的单个装机容量不低于1兆瓦(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补助标准,给予项目投资主体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光伏相关部分投资总额)20%的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万元。
8、陕西西安,光储补贴1.1元/度
年12月25日,12月25日,西安市工信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告,提出:
1)对新进入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对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自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1元/千瓦时补贴,连续补贴5年。
3)对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运行的光伏储能系统,自项目投运次月起对储能系统按实际充电量给予投资人1元/千瓦时补贴,同一项目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9、浙江温州,光储补贴9毛/度
年10月25日,浙江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温州市制造业千企节能改造行动方案(-》,推动光伏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对完成备案并接入市级分布式光伏数字化管理平台的“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鼓励储能项目市场化运行。对于实际投运的分布式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运营主体0.8元/干瓦时的补贴,鼓励各地加大对集中式储能项目的支持。
10、浙江平湖,居民户用光伏补贴1元/度
年10月26日,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平湖市新一轮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对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5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对“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对居民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一次性装机补助,按装机容量1元/瓦补助。
11、浙江丽水,补贴0.6/度补贴,逐年递减
年10月9日,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市区(含莲都区和丽水开发区)年、年、年并网的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60元/瓦、0.50元/瓦、0.40元/瓦;补贴资金由市财政、莲都区或丽水开发区各承担50%。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政府要整合各类政策资源,研究出台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扶持政策。
12、浙江宁波,补贴0.3元/度
年9月8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
由市级财政对年至年期间并网的建筑屋顶光伏项目按0.3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并网发电之后第二个完整抄表月起12个月。
到年底,全市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工作,力争30%以上的建筑屋顶设置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90%以上新建建筑全面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筑领域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占全社会累计光伏并网容量超过3%。
13、浙江乐清,补贴0.2元/度逐年递减
年4月21日,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市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补贴的通知》,提出:
对于年4月30日之前并网以及年8月1日之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则继续享受之前0.3元的补贴;5月1日之后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调整至0.2元/度;年1月1日之后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调整至0.1元/度。
对年5月1日之后并网的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乐清市级财政补贴调整至每千瓦时0.2元,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止。对年1月1日之后并网的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乐清市级财政补贴调整至每千瓦时0.1元,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止。年1月1日起取消乐清市级财政补贴。
14、温州市泰顺县:补贴标准分别为0.5元/瓦、0.4元/瓦、0.3元/瓦
年12月23日,泰顺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征求《泰顺县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意见的函。
政府统一组织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运营的,由政府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单位委托能源企业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实施平改坡建设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在建成、并网和验收后给予实施单位一次性建设补贴。年、年、年建成、并网和验收的实行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5元/瓦、0.4元/瓦、0.3元/瓦。不实施平改坡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不享受任何补贴。
15、浙江金华:屋顶光伏项目上补贴0.10元/度,连补3年
年3月22日,浙江省金华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金华市区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文件,补贴对象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在金华市区投资兴建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发电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0.10元/千瓦时,补贴时间为3年(自建成并网次月起,连续计算36个月),一年发放一次;本办法自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
16、浙江瑞安市:年光伏建设1.5GW,屋顶光伏补贴0.1元/度!
年3月7日,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全面推进清洁能源发展的意见(修改稿)》意见的公告。
其中提到,对单位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一补2年(连续补贴2年)。对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一补2年(连续补贴2年)。
17、浙江绍兴柯桥区,补贴0.25元/千瓦时
年12月16日,浙江绍兴柯桥区发改委发布《关于柯桥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的公示》。
政策方面给予一定的地方补助,年1月1日--年12月31日期间:在柯桥区内投资建设符合分布式光伏3.0要求,根据实际发电量按每千瓦时0.25元对项目业主进行补助,补助周期为5年,在安装首年一年兑现一次,此后每半年兑现一次。在柯桥区建设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配套储能设施的,在项目通过柯桥供电分局验收后,对项目业主按每千瓦时储能能力元发放一次性补助。
18、浙江海盐:平以上商业屋顶需%安装光伏,户用光伏补贴0.2元/瓦
年3月25日,浙江海盐县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海盐县整县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件中提出,对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居民屋顶光伏项目,对屋顶所有方给予每瓦0.2元一次性投资补助,单户最高不超过0元。
19、浙江杭州:最高0.2元/瓦一次性补贴!十四五确保新增光伏装机1.2GW以上
年3月30日,浙江省杭州市发改委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发布。
意见指出,鼓励各区、县(市)和各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结合实际出台光伏补贴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杭州市范围内-年期间建成并网的,且年光伏利用小时数超过小时(由国网供电公司在并网满一年后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的光伏项目进行奖补。其中上城、拱墅、西湖、滨江、钱塘区按0.2元/瓦标准,其他地区按0.1元/瓦标准给予投资主体一次性建设奖励。
浙江台州:以财政补贴、政府产业基金等政策大力推进光伏等新能源发展(征求意见)
年4月7日,台州财政局发布《台州市财税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
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完善清洁能源支持政策,紧密对接全省“风光倍增”行动计划,以财政补贴、政府产业基金、财政引导金融等多种政策,大力推进核电、海上风电、光伏、水电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光伏镇”“光伏村”奖励、贷款贴息、保险费补贴等方式鼓励居民户用光伏加快发展。
20、安徽宣城:建筑屋面光伏补贴20元/千瓦、立面BIPV30元/千瓦
年3月31日,宣城住建局